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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做好“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7 来源: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为规范我省“走出去”企业税收管理、优化税收服务、促进“走出去”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省局制定了《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做好我省“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为规范我省“走出去”企业税收管理、优化税收服务、促进“走出去”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规范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有利于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拓展国民经济发展空间,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税收作为组织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重要手段,对鼓励和规范我国企业境外投资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是对我国居民企业和个人赴境外从事投资、提供劳务和承包工程等项目提供税收服务和加强税收征管的活动。境外投资的居民,依法享有税收协定待遇,包括税收优惠和争端解决,其境外已税投资所得可依法申请国内税收抵免。这些不仅涉及大量的税收服务问题,而且在管理上也容易产生境外所得在国内延迟纳税和逃避国内纳税义务的现象。因此,搞好“走出去”企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显得非常重要。

  随着我省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本地企业走出国门,目前我省境外投资、境外提供劳务和承包工程的企业分布在35个国家,如何做好“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服务将是今后税收服务工作的重点之一。从目前情况看,我省企业境外投资的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还存在差距,主要体现在:思想上重视不够,信息不对称,企业急需税务部门的政策服务与支持,而税务部门因缺少“走出去”企业的信息源又难以掌握哪些企业需要服务或需要什么服务。因此,通过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税收宣传,帮助执行税收协定,建立税收情报交换机制,规范相互协商程序,为我国境外投资企业解决税务纠纷,对于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发展,提高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有重大意义。

  二、明确和规范“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的内容

  (一)税收服务方面

  1.进行政策宣传。引导和帮助企业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到境外投资,在企业到境外投资前,及时向企业提供被投资国家的税收制度和纳税环境等信息,如我国与外国政府签订的税收协定及释义、我国现行境外投资与提供劳务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规定、外国税收制度与征管法规、企业境外投资与劳务发生税务争议时的应对措施、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的抵扣办法、境外税收减免的处理方法以及境外业务盈亏弥补的方法等。

  2.进行税收援助。帮助“走出去”企业搞好相关税收协定执行,利用税收协定中关于税收国民待遇、解决税务争端的相互磋商程序等,对企业在税收上遇到非居民歧视进行交涉,帮助企业在境外获得公平合理的纳税待遇,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帮助企业规避境外税收风险。对企业在境外的涉税问题,及时予以预警提示;

  4.帮助企业落实税收各项优惠政策。如税收饶让抵免、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实物投资退税、境外财产损失扣除、境外所得税抵免等。

  (二)税收管理方面

  1.规范和加强户籍管理。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有境外投资行为的纳税人实行税务登记备案,将企业发生境外投资行为作为税务登记变更的申报项目,全面掌握全省“走出去”企业在境外的财务和税收状况,从源头掌控纳税人境外投资情况。

  2.规范和加强境外所得申报。我国境外投资企业取得的境外营业利润、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财产收益及其他所得,应在年度纳税申报中准确反映;企业应在所得税年度申报的同时,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外投资的组织结构和经营状况、财会制度和财务报表以及境外投资所在国公证会计师的查账报告。各地应督促企业及时履行相关资料报告和纳税申报义务。

  3.规范和加强境外所得的税务检查。针对企业境外投资税收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各地应规范境外所得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操作程序,及时发现和处理企业境外投资的税收风险;同时,要加大对境外投资企业的反避税力度,重点审计其来源于避税港及境外受控子公司的所得。

  三、落实“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开展多层次调研,增强为税收服务的针对性。省局、设区市局要组织开展“走出去”企业管理与服务调研活动,向“走出去”企业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了解企业境外投资关注的涉税热点问题及需求,辅以电话问询、座谈会等方式,与企业实时沟通,了解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以及对纳税服务、税收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充分把握境外投资中面临的税收风险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搭建服务平台,提供便捷的税收服务

  1.省局编写“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指南。主要内容包括:我国与外国政府签订的税收协定及释义、我国现行境外投资与提供劳务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规定、外国税收制度与征管法规、境外投资与劳务发生税务争议时的应对措施、境外所得计征所得税的抵扣办法、境外税收减免的处理方法以及境外业务盈亏弥补的方法。

  2.在省局门户外网开辟“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专栏。公布已制定的税收服务指南,税收协定签订情况,外国税制变化情况,并及时更新内容,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境外投资税收法律法规和征管措施,对其境外投资提供税收引导。

  (三)开展走访宣传活动。各设区市局每年开展一次针对“走出去”企业走访活动,向“走出去”企业分送服务指南,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收辅导,通过举办税收政策宣讲会或政策咨询会,解答境外投资企业关心的税收问题,为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的税收服务。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应定期走访企业,了解并解答其境外投资过程中的税收问题。

  (四)建立联系沟通机制。一是加强与“走出去”企业沟通,公布联系电话和网址;二是加强与外经贸、经贸委、省地税局等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定期获取我省“走出去”企业相关信息;三是通过总局加强与外国税务当局和国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开展税收情报交换,建立税收征管互助机制,以保证我国居民境外投资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组织领导。“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涉及内部多个部门,政策性强,事关国税形象和国税管理水平。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工作协调,省局成立“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省局周广仁局长任组长,汤志水副局长、肖光远副局长、邱大南总经济师任副组长,办公室、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征管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国际税务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具体工作由国际税务管理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责,通力合作。各设区市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力争取得明显成效。各级国税机关对工作开展情况要认真分析和总结,加强上下沟通,省局将不定期编印简报,介绍各地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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