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10-1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按照财税〔2016〕101号文件规定,对非上市公司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以及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行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那么,享受递延纳税优惠期间,企业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优惠条件,应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