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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考完,给优秀学员发放的奖学金还能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 2018-09-12 来源:

  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结束,随着成绩的公布,中华会计网校学员高分频出,还有一大波满分学员前来贺喜,网校特设奖学金以资奖励。奖学金设有一、二、三等以及单科奖和鼓励奖等,奖金100-10000元不等,凡参加中华会计网校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网上辅导的交费学员均有资格申请奖学金,你们可以试试哦! 
    那么对于教育培训公司来说,这种依照成绩给优秀学员发放的奖学金,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呢?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有关的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合理的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因此,给优秀学员发放的奖学金,是为了宣传培训实力,展现学员风采,促进下期招生,属于生产经营有关,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希望以上实务小知识对您工作有所帮助!那么您的初级过了吗?赶紧去中华会计网校申请奖学金吧,分享就有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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