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6-05-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营改增后,发生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人,有的要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有的则要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哦!戳图看详细规定↓